湛江一中培才学校2017年高一新生入学须知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学校《学校对部分重要校规的特别声明》,并签署《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另一份新生回校报到(社会实践)时交班主任(不按时交者不能参加社会实践),由学校存档。
二、编班名单7月29日公布于湛江一中培才学校,或可查询www.hgfys7f.com。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编班名单于8月6日8:30至11:00到所在班报到、交社会实践相关费用。
四、新生的仪表规范必须按学校要求(具体要求附后)。
五、需要住宿的学生,社会实践期间在班主任处填写“住宿申请表”(家庭住址在赤坎区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床位)。
六、报到当天(8月6日)购买校服。地点在国际部一楼舞蹈室,校服包括冬装、夏装、运动服共六套加四件, 约550元。
七、为便于管理,住宿生必须统一购买床上用品。经市教育局、市物价局批准,由产品质量经省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厂家直接到校出售标准生活必需品(草席、棉被、床垫、毛巾被、蚊帐、枕芯、枕巾、塑料桶、纤维袋、被套等,共计300元)。购买地点:国际部一楼舞蹈室;购买时间为社会实践报到当天,建议购买后家长先带回家清洗,开学后再带来学校。
八、住宿生8月25日登陆校园网可查询宿舍安排。8月28日14:00后入住。
九、新生于8月28日15:00回校注册、领课本、搞卫生、编座位;19:00—21:30学生晚修(由班主任坐班)。
十、8月29日至30日进行新生学前教育,晚修正常(班主任坐班);31日上午7:00全校开学大会;9月1日正式上课。
十一、根据湛教【2011】73号文《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托幼机构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学校对新入学的初一新生进行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家长可到现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十二、宿管处、德育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759-3151910。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
2017年6月30日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2017年初一高一新生社会实践的通知及要求
根据《中学德育大纲》及湛江市教育局湛教 [2014]137号文件精神,我校多年来坚持在高、初中新生入学前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学习解放军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严明的组织纪律,为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实施素质教育打好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是学生必修课程,要求全体同学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社会实践者或没有完成社会实践任务的学生,须经学校和湛江市教育局主管科室批准后,参加明年新生社会实践。
二、根据湛江市教育局文件,收费如下:住宿费每天20元/人(含服装租用费),伙食费每天24元/人,五天合计220元;交通费20元/人,合计240元。
三、新生分两批进行社会实践:
第一批学生(初一年级约1500人)于7月30日8:30至11:00到所在班报到、交社会实践费,12:00准时回到教室集中,准备乘车前往湛江市教育局中小学德育教育基地。
8月4日上午8:00进行汇操表演。学生于当日午餐后返回学校,请家长到湛江一中培才学校接孩子。
第二批学生(初一年级约800人、高一年级600人)于8月6日8:30至11:00到所在班报到、交社会实践费,12:00准时回到教室集中,准备乘车前往湛江市教育局中小学德育教育基地。
8月11日上午8:00进行汇操表演。学生于当日午餐后返回学校,请家长到湛江一中培才学校接孩子。
四、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需自带课余时间换洗的衣服(训练时统一穿军装)、皮带、水壶、雨具、笔、笔记本和就餐及洗漱用具(饭盒、口盅、毛巾、牙刷、牙膏、香皂、拖鞋等),其它用品德育基地备有。
五、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纪律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教官的指挥和听从老师的教育;如身体不适或遇到困难、矛盾,要及时报告教官或老师。
2、必须注意仪表、风纪,不准留长头发(前不超过眼眉,两侧不遮盖耳朵,后不超过衣领),不准染发、烫发,不准留胡子和长指甲、不准戴首饰。
3、社会实践期间严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与家里通电话(特殊情况由班主任联系家长)。
4、严禁带游戏机、MP3、MP4、漫画书等与社会实践无关的物品。
5、严禁自带零食、饮料,社会实践期间严禁购买零食和饮料。
6、社会实践期间学生只能穿军装或校服。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依时出操或集会;睡觉时间不准讲话或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遵守秩序,按编好的座位就餐;珍惜粮食,杜绝浪费。
9、注意安全,不得在宿舍使用电器,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事故,确保生命和财物安全。
10、社会实践期间如有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作退学处理。
温馨提示:社会实践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家长探望子女。
附:社会实践内容
1、国防知识讲座
2、军事训练
3、汇操表演
4、学唱革命歌曲和校歌(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培才颂》
为必唱歌曲)
5、班级总结及学生个人鉴定
6、评选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德育处
2017年6月30日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学生仪表规范
按照《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学生管理手册》中《礼仪常规》要求,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学生要做到“穿衣戴帽,整洁大方,不留长发,不染发,不烫发,不穿拖鞋、背心,不戴首饰。坐立端正,行走稳健,举止文雅”。现将仪表规范的细则明确如下:
1、头发:
(1)男女生一律不得留长发,不得留鬓角,不得染发,不得烫发。
(2)男女生头发不得超过三条线:前额头发不得过眉,耳边头发不得超过耳朵上沿,发脚不得超过衣领。女生不得使用发夹等头饰。
2、校服:
(1)培才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一律穿校服,不穿校服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
(2)在校期间因不穿校服被学校门卫、值班员拒绝于校门之外的学生如果与门卫、值班员顶撞、一律按校纪严肃处理。
(3)培才学校学生在穿着校服时必须成套穿着,外衣要扣好纽扣或拉链,衬衣不得露在外套外面,劳动班学生必须穿校服。裤腿不得故意往里面折短穿着,不准将校服绑在腰间,否则按不穿校服处理。
(4)不得改变校服原有样式,不得将校服裤脚改紧身裤等。
(5)如果不规范穿着校服而未被门卫、值班员发现进入校门的学生;班主任、级组长、德育处、团委老师有权批评教育并勒令该生回住处穿好校服。
3、校章:
(1)培才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一律要佩戴校章。
(2)校章统一佩戴在左胸前,团徽佩戴在校章的上方正中,不得用透明胶等粘在校章上。
(3)校章上不得贴任何装饰贴纸。
(4)不得借用他人校章。
(5)不佩戴校章者一经发现即按《管理手册》处理。
4、首饰:
(1)培才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得佩戴首饰,首饰包括头饰、耳饰、颈饰、腕饰、戒指、脚链。
(2)若佩戴首饰进校门,班主任、级组长、德育处、团委有权批评教育,没收首饰,按《管理手册》处理。
5、纹身
培才学校学生一律不准纹身。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德育处
2017年6月30日
学校对部分重要校规的特别声明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体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对《处分违纪学生条例》作出如下特别声明:
(1)同学间的矛盾不是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而是学生本人或家长引来校外人员在校内、校外制造事端的;
(2)同学间打架斗殴,无论情节轻重;
(3)有偷窃行为者,无论数额多少;
(4)勒索他人钱财(包括收保护费),无论数额多少;
(5)有赌博行为,无论数额多少;
(6)住宿生午休及晚休期间私自外出(缺宿);
(7)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8)有抽烟行为,第二次被发现仍抽烟(第一次被发现,停课一个月戒烟);
(9)有骑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者。
(10)在校内使用手机,第二次被发现仍在使用手机(第一次被发现,没收手机,由年级代为保管,待该生毕业后归还,并对该生做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违反上述十项规定中的任何一条,学校将对违纪高中学生一律给予饬令退学、初中学生一律给予转学处理。
湛江一中培才学校
2017年6月30日
承 诺 书
学生 ,在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学习期间,保证遵纪守法,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与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活动;不辱骂教职员工;不打架、不抽烟、不喝酒、不偷窃、不勒索、不赌博、不早恋;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进营业性网吧、卡拉Ok厅、舞厅;不在校内使用手机;不组织不参与网络暴力活动。同时保证不违反学校其它规定,若有违反,愿依《湛江一中培才学校学生管理手册》及《特别声明》中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 生: 家 长: 介绍人:
说明: 1)学生、家长、介绍人(有介绍人时)须亲笔签名。
2)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与学校各执一份,其中一份新生报到(社会实践)时交班主任,由学校存档。
3)入学后所在班别: 。
2017年 月 日